商標使用以注冊報備為準 我國商標注冊規定如下!
2021-04-26 13:55:48 閱讀(188)
事實上,商標使用要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對使用的商品為限,不規范的使用注冊商標輕則會受到處罰、涉嫌侵權,重則可能導致商標被撤銷,喪失商標權。那么我國商標注冊都有哪些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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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規定如下:
《商標法》第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申請人用藥品商標注冊,應當附送衛生行政部門發給的《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者《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申請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煙絲的商標注冊,應當附送國家煙草主管機關批準生產的證明文件。
申請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其他商品的商標注冊,應當附送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證明文件。
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體表現形式有:
1.采取直接貼附、刻印、烙印或者編織等方式將商標附著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標簽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價目表等上;
2.商標使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等上;
3.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中發布,以及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商品進行的廣告宣傳;
4.商標在展覽會、博覽會上使用,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該商標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資料;
5.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使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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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注冊規定